医生收受回扣的情况业内非常普遍,并不是少数个例,当科主任实名举报把这个灰色地带捅出来公之于众后,事实上该主任已经在医生圈、医院圈和药企器械业内成为公敌。因为情节认定严重的话,根本不是医院小范围纪律处分能解决的,可能将有多位医生家庭和药械厂商将承担刑事责任,后果惨烈甚至是灭顶之灾,不是罚一点钱退一点款的问题。这点举报人可能没有意识到或者是基于报复心理而义无反顾。而且一旦实名举报,并且演变成公众事件,各方都将被迫进入程序,无法掩盖。
《刑法修正案(九)》中受贿罪的认定:根据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即依第三百八十二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来处罚受贿罪: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贿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3、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