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如何实现药品可及性都是大家广泛关注的议题,药品可及性是指人们能够以可承担的价格,安全地、实际地获得适当、高质量以及文化上可接受的药品,并方便地获得合理使用药品的相关信息。患者援助项目(PAP)作为促进可及的措施之一,虽然或多或少存在覆盖面不足,补助形式复杂等缺陷,但仍是促进药品可及的重要力量。
近几年我国通过药品谈判和集采等措施不断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工作已连续进行了六年,而集采也已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更多的抗癌药、特效药、创新药等加速纳入到医保范围,在此背景下,患者援助项目(PAP)该何去何从?
PAP的创新和变革势在必行。首先,即便药品纳进了医保,仍有很大数量的患者群体无法负担经报销后的自费药品开支,为了解决用药“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慈善组织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将援助重心从医保前援助项目转向医保后援助项目,许多药品援助类项目以医保后补助的形式重新立项。
如此一来,长期大规模投入的患者援助项目数量有所下降,平均项目周期越来越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