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多名投资者共历“证券集体诉讼首案”,康美药业案只是一个开始,集体诉讼有很强威慑力

作者Dr.2,Medicool医库公司董事长     

       

2021年11月13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进展的公告》称:“2021年11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1民初21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情况如下:(一)康美药业向原告顾华骏、黄梅香等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8,928,544元;判决马兴田等6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时任公司董监高的13名个人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康美药业时任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驳回原告顾华骏、黄梅香等55,326名投资者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是2020年施行的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的首单案件,是迄今为止法院审理的原告人数最多、判决赔偿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集体诉讼落地实施,5万多名投资者

共历“证券集体诉讼首案”


2020年的最后一天,11名投资者就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案向广州中院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2021年4月16日,广州中院发布案件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公告。康美药业案成为中国证券集体诉讼首案。本案涉案投资者人数超过5万人,且绝大多数为中小投资者。


集体诉讼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是个非常有利的工具,康美药业案标志着这一制度走向实践。


集体诉讼优势


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以后,有三大优势。


第一,能够覆盖更多受害的公众投资者,让更多投资人受益。在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关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基础上,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特别代表人诉讼。这意味着凡是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者,即使不参与诉讼,也有机会获得赔偿。


第二,有助于进一步降低维权成本。

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除为开展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必要支出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即便败诉需要承担诉讼费用,也可以根据特定情形申请减免;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免于提供担保,对于投资者来说,减轻了提起诉讼的经济负担。


第三,大幅提高投资者维权收益。

如果特别代表人诉讼胜诉,投资者就可以实现零成本维权的梦想。完善的金融市场应让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一旦受到侵害,投资者可以利用成熟的机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多数受害投资者得到公平、高效的赔偿。


提高违法成本,巨额赔偿

让“首恶”付出应有代价


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除了加大刑事、行政责任的追究力度之外,还应当加大民事责任的追究,对于那些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者,害群之马,不仅要让他被罚得倾家荡产,更要让他赔得倾家荡产。


此次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集体诉讼如何追回投资人巨额赔偿款?


上市公司积极追收原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占款。在广东省及各方的协调努力下,10月30日,康美药业公告披露,经揭阳中院对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产进行强制执行,所得款项共计16.41亿元已支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用于冲抵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通过追收原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让上市公司重新轻装上阵。


同步追究原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同步追究原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刑事责任。经侦查终结,佛山市检察院已于10月27日向佛山中院提起公诉,指控马兴田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操纵证券市场罪。佛山中院于当日立案受理相关案件,并与前期受理的康美药业、马兴田单位行贿案合并审理,切实追究相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对资本市场违法主体而言,集体诉讼有很强威慑力。从法律到实践,康美药业案尚是一个开始。


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近年来连续发生多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危及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影响极为恶劣。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已经达到1.67亿,其中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当受到证券违法行为侵权时,由于非常分散、自身索赔金额较小等原因,许多中小投资者往往会放弃权利救济,不想诉、不愿诉、不能诉现象突出。


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各方合力加速形成


首单证券集体诉讼案一审判决落地,意味着破解证券违法成本低的难题迈出坚定步伐。这背后,凝聚着各方的努力和探索。


2020年3月,新证券法施行,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启航。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允许其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委托作为特别代表人参加诉讼,探索降低中小投资者诉讼成本。


2020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


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配套发布《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投保机构发布《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业务规则(试行)》,为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明确要求抓紧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


如何进一步提高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

行为的违法成本?


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新证券法大幅增加了对虚假陈述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会计法对会计审计业务做出严格要求,近期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大幅提高了财务造假犯罪行为的量刑力度。下一步,还要对证券法和刑法的一系列配套措施进行完善。比如,修改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等。


强化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严厉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重大案件,同时加大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主体的追责力度,严肃追究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协助造假的法律责任。还要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执法,坚决取缔非法证券经营机构,清理非法证券业务,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加大场外配资监测和打击力度,强化对债券市场各类违法行为的统一执法,加大对私募领域非法集资和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等。


新《证券法》和集体诉讼制度落地,

上市公司及董监高的法律责任成倍增加


伴随着新《证券法》和集体诉讼制度的落地,无论上市公司还是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监高,其面临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将成倍增加。如何规避风险,避免陷入诉讼或承担巨额的财务赔偿是每个董监高都要思考的问题。


1、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强调合规和风控

依法合规运营是公司的生命线,作为上市公司尤其如此。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和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需要定期组织培训,将来自证监会、交易所和行业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及时传达给董监高,甚至通过内部考试来确保相关人员做到充分理解并能将其付诸实施。


2、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新《证券法》设专章就信息披露作出规定,除了原来的“真实、准确、完整”外,还加入了“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给上市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某些行业而言,其技术含量和专业性很高,投资者不易理解,在信息披露时较难兼顾。在这样的情况下,在信息披露之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或者寻求提供信息披露服务的专业公司的帮助,同时加强舆情管理,往往可以有效降低信息披露违规的风险。


3、积极配合交易所和监管机构的问询和调查

平时保持与交易所的良好沟通,当收到交易所的问询时,组织材料,积极应对,提供及时和合理的解释和回应。如果所涉问题重大,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更需引起足够的重视,积极配合调查。必要时可以请有经验的外部律师协助调查,并准备材料,向证监会说明相关问题,避免受到处罚。


4、与董监高签订补偿协议,保护个人的财务安全

相比上市公司而言,董监高个人的财务风险在集体诉讼制度下将更为凸显。上市公司可以仿效海外成熟资本市场的做法,在委任董监高时,与其签订补偿协议(indemnification agreement),约定对其由于履职而遭受到的诉讼和损失提供补偿;或者将相关内容直接写入公司章程,做到对董监高个人的最大保护,让他们可以安心履职。


5、 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转嫁部分风险

通过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的方式转嫁风险是海外证券市场普遍采用的方式,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里也有相关表述。保险公司通过评估上市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水平完成风险定价,收取保险费。一旦日后发生诉讼甚至集体诉讼,相关的法律费用和赔偿责任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的安排大大降低了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在面临集体诉讼时,需要支付的高额民事赔偿。伴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以及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落地,上市公司对董监高责任保险的需求也出现了爆发式增长。不少国内保险公司反映其在2020年上半年收到的询价数量超过上一年同期的四到五倍,许多IPO公司除了董监高责任保险外,也会投保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伴随着风险的增加,保费水平也出现了显著的上升。


中国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伴随着《证券法》的修改而起步,随着更多细则的出台和实际案例的出现,这项制度无疑将逐步优化和成熟。证券集体诉讼的落地实施,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还可以有效督促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守法经营、依法披露,提高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护航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于进行低成本可持续的有效在线学术推广,欢迎与Dr.2交流联系(微信号:medicool-1)


浏览次数:119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