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心脏支架厂商行贿被披露,行业回扣标准曝光:支架2000元、球囊1000元

作者Dr.2,Medicool医库公司董事长     

       

自去年11月份国家带量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将心脏支架的价格从平均1.3万元降至700元后,民间会时不时传出心脏支架陷入短缺的消息:“以前没钱做手术,现在有钱没有支架”,“支架的型号不全,没法给病人做手术,只能等过段时间有支架了再放”,“我们经常碰到心脏支架型号不全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9月6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简称“联采办”)通过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微信公众号回应近期有关心脏支架缺货的报道。联采办称,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采结果实施以来,总体进展平稳,价格显著下降,中选产品供应充足,群众明显受益。联采办表示,自2021年1月冠脉支架集采中选结果实施以来,总体上看,中选企业根据医疗机构需求量认真组织生产供应,各种型号的支架总体供应大于采购需求。


既然国家集采的价格能覆盖心脏支架生产企业的成本支出并还留有一定利润空间,那为何还有上述支架短缺的传言出现呢?原因之一是很多厂家还游离在流通环节灰色地带,耗材回扣,好处费等屡禁不止。医药企业更是已经将行贿的钱计入药品、医疗器械的销售成本,以广告费、差旅费、办公费用等将账目做平。


根据公开的起诉书、裁判文书,心脏支架等医疗器械代理或销售给医院的回扣比率惊人的一致,有的是10%或20%,有的则是一口价“2000元”。


1、支架回扣2000元、球囊回扣为500元,因省级集采售价降低,回扣标准也降到每套1300元和每条300元。


近期,中国检察网上发布了一则医疗代理商在对医院销售其代理的心脏支架及配套高值耗材时行贿的起诉书。



被告人陈某某,为了推广其代理的上海微创心脏支架及配套高值耗材,先后向河南洛阳一家医院支付回扣824.73万元,以涉嫌对单位行贿罪被起诉。


起诉书详细披露了那些销售人员在销售心脏支架规和球囊时的回扣额:每套支架回扣为2000元、每条球囊回扣为500元。这个回扣额度是在2013年3月河南对高值耗材进行阳光挂网采购之前约定好的回扣。


2013年3月,河南省在全国较早启动了高值医用耗材省级集采,平均降价27%。根据河南省医用耗材阳光平台披露的数据,当时进口支架由1.9万元左右降到1.4万元左右,国产支架由1.2万元左右降到0.9万元以内。由于售价降低了,陈某某和科室主任张某商议,心脏支架回扣标准降到每套1300元,球囊降到每条300元。2013年以前,该医院心内科每月装支架约为40条、球囊30条;2013年河南高值耗材统一挂网后,该科室平均每月支架用量增加到了50条左右,球囊约40条。


按照这一标准,此前10余年里,陈某某向该医院心血管内科两任科主任行贿,科主任拿到回扣,还分配给了科室内其他医务人员。这是一起典型的医院集体腐败案,背后折射的是高值耗材行业扭曲的供销生态。


当然,这并不是特例,也不是独此一家,单个心脏支架的回扣金额是千元以上,销售商在心脏支架回扣数额方面出奇的一致。


2、回扣标准:支架2000元/个、球囊1000元/个,外请专家手术支架1000元/个、球囊600元/个



2018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个某合作医院心血管内一科副主任徐莫某在其任职期间为江西某有限公司业务员苑某代理的支架、球囊等医疗器械产品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的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徐某某于1984年9月至1989年在湘东巨源煤矿医院工作,于1990年至2009年在高坑萍矿总医院工作,于2009年2月至2015年4月,在某合作医院工作,任心内科副主任,2015年5月至今,任心血管内一科副主任,主持心内一科工作。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期间,徐某某利用担任某合作医院心内科、心内一科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科室选择使用江西某有限公司业务员苑某代理的支架、球囊等医疗器械产品过程中提供帮助,按照支架2000元/个、球囊1000元/个,外请专家手术支架1000元/个、球囊600元/个的标准,分别于2015年4月、2015年7月、2015年10月、2016年1月、2016年4月、2016年7月、2016年10月、2017年1月、2017年4月共9次收受江西某有限公司业务员苑某给付的支架、球囊回扣款共计790200元,其中个人实得230200元,剩余560000元分给了科室其他医务人员。


在这个刑事案件中,医生和医药公司销售人员约定的支架回扣额度也是2000元,而耗材的回扣比例则是按照价格10%给予回扣。



3、回扣款:冠状动脉支架,按耗材总价的10%


2020年1月2日发布的苗某受贿一案的刑事判决书中也提及到了,被告人苗某在2012年1月至2018年担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内二科主任、心血管一病区主任、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引进及使用、介入耗材供应及使用,合同款拨付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的这个过程中,苗某其姐姐,以“万镇沣”的化名通过苗某向淄矿集团中心医院供应冠状动脉支架等医用耗材,以按耗材总价的10%多次送给苗某医用介入耗材销售回扣款。


4、心血管科主任收取医疗耗材回扣款141余万元


还有一起在国庆之前开庭审理涉及心脏支架和球囊的医药贿赂刑事案件。9月23日,安徽省利辛法院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利辛县人民医院心血管三科原主任刘某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在担任利辛县人民医院心血管三科(心三科)主任期间,收受苏某、葛某医疗耗材回扣款231余万元人民币,另外58余万元人民币属于犯罪未遂。2018年9月,供货前苏某与刘某口头约定,按照供货总金额相应比例并除去请专家会诊等费用给刘某回扣。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刘某共收受苏某医疗耗材回扣款89.47万元。2019年6月,供货前葛某和刘某口头约定,按照球囊和心脏支架总供货金额相比例并除去请专家会诊等费用给刘某提成回扣。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刘某共收取葛某医疗耗材回扣款141余万元。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的回扣风,中纪委国家监委也频频发文,以案说法。今年4月27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最新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卫健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对新一轮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整治的重点进行了明确。国家医保局此前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信用评价制度,涉及医药商业贿赂等7种失信行为的医药企业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9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通报价格招采信用评价“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评定结果(2021年第1期)。被通报的五家企业中,有三家是因卷入医药贿赂案而上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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