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文光,男,1967年6月23日出生于湖南省,汉族,本科文化,中共党员,院长。
被告人李运转,男,1971年11月9日出生于吉林省德惠市,汉族,中专文化,中共党员。
2016年8月以来,被告人刘文光、李运转共同出资在长沙市岳麓区开办经营长沙望城坡春望医院。被告人刘文光占百分之五十二的股份,并任法定代表人、院长,全面负责医院的经营管理;被告人李运转占百分之四十八的股份,并任副院长,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采购等工作。
骗保手段:
1、优惠手段诱导住院。自春望医院医保报销业务开通后,为谋取不法利益,采取少收医保病人治疗门槛费或者出院送药品等医疗优惠手段,大量招引省、市医保病人住院。
2、医生多开药、护士截留药。要求住院部医生在患者医保病诊分值范围尽量多开药,尽量多开化验、检查项目,然后护士将医生所开的药品予以部分截留下来,并由被告人李运转负责取走。
3、虚开发票、医保报销。截留药品后,被告人刘文光、李运转联系了长沙玉潭医药有限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由长沙玉潭医药有限公司为这些截留的药品开具虚假的普通发票和药品清单,然后被告人李运转再将这些截留的药品重新在医院药房入库,以此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在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时,则按处方上的药品数量和金额予以报销。
4、虚报化验检查项目。在部分患者未做化验、检查项目的情况下,春望医院在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时仍以住院部医生开具的化验、检查项目予以全部报销。
5、重复使用中药封包。同时,春望医院理疗科重复使用中药封包,在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时虚报中药封包治疗数量。
6、补齐结果应付检查。为应付医保局等职能部门的检查,被告人刘文光及医务科负责人吴某要求住院部医生在检验科补齐检验检查结果。
骗保金额:
经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审计,春望医院涉嫌药品方面骗保金额人民币3669394.71元,检查化验方面骗保金额人民币384584.03元,中药封包治疗方面骗保金额人民币199968.64元,共计骗保金额人民币4253947.38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刘文光、李运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刘文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被告人李运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三、在案冻结、扣押的违法资金共计人民币二百一十五万三千九百四十七元三角八分依法返还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之一刘文光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