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均已发文,下周开始,第三批国采正式执行

作者Dr.2,Medicool医库公司董事长     

       

本周,又有两地发文,预计在11月中下旬正式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10月26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1)》,指出今年8月,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产生阿那曲唑片等55个药品中选结果,预计将于11月中下旬在上海市正式执行。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积极稳妥开展第三批集采结果落地相关工作,提前做好采购和执行的准备。


10月26日,陕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0年11月25日起,陕西全省执行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中选药品方面,55个中选供应陕西的药品按中选价格挂网。


第三批国采各省正逐步落地中。不仅是陕西省,目前全国多省已下发通知正式执行国采,除山东、湖南、浙江、新疆(含兵团)四省外,其他27个省(市)均已发文落实相关工作。执行文件明确规定第三批国家集采执行时间。最快开始执行的日期是11月1日。

10月22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河南将于2020年11月20日开始执行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


10月21日,重庆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重庆将于2020年11月1日开始执行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


10月19日,福建省医保局、福建省卫健委发布《关于落实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福建省第三批国家集采结果将于2020年11月13日起在采购平台挂网执行。


10月19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落实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三批国家集采,至国家明确的采购时间止。


10月15日,青海省医保局《关于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2020年省级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明确2020年11月1日起,青海省所有参加集中采购的医药机构全面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和2020年省级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10月12日,黑龙江省医保局公布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于 2020 年11月1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


9月30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起,江苏省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


9月30日,山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全面落实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执行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


9月23日,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发布了《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执行工作的通知》,按照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及工作要求,拟于2020年11月9日执行。


9月10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表示拟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执行。


多地密集发文,第三批国家带量采购即将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共涉及112个药品品种,平均价格降幅54%。三批国采下,据国家医保局测算,集采的112个品种,按约定采购量测算,每年药品费用从659亿元下降到120亿元,节约539亿元。按报销比例60%计算,可为患者节省216亿元,同时也为医保基金节省323亿元。

药企削减销售费用是大势所趋。随着带量采购的加速推进,医院反腐的持续加深,药企带金售药已难以持续,销售模式转型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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