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6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强调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加强合理用药监管、规范药品推广和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管理3方面措施。
6月5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提出,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
6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医药代表定义与主要职责、规范了医药代表学术推广活动开展形式、完善了医药代表事前培训、事后监督的管理流程,全面扫除了医药代表管理的灰色地带和模糊空间。
7月24日,国家医保局挂网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文件于9月16日正式发布;该政策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系统集成守信承诺、信用评级、分级处置、信用修复等机制,建立权责对等、协调联动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旨在在定价、投标、履约、营销等过程中,通过目录清单所列失信事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范围。
同样是在7月24日,国家卫健委也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也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直到年末,将重点整治医务人员收取回扣、药企违规营销等行为。